目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行全新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活动,具有参保互助费低、受益面广、补助额高、利益保障、手续便捷等特点。市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通过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本活动,与原来的职工医疗综合保障计划并不冲突,但原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暂停办理。
互助保障活动由自治区总工会主办,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及相关机构承办,旨在汇集全区所有参保会员的力量,帮助职工解决医疗负担,切实为职工构筑一道互助互济的健康防线。互助保障活动以1个年度为周期,自参保会员缴纳互助保障活动费(简称“互助费”)并办结参保手续后的次日零时起至1年保障活动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参保条件:一是已参保广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离退休医保、新农合不可参保)的在职职工;二是按居民身份证,18岁以上,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方可参保。
参保会员应按期一次性缴纳互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周期70元(每人每期只能参保一次,多保无效)。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可享受住院医疗补助和身故补助,其中:每个互助保障期限内住院补助金合计总额最高为15万元;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互助保障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遵循的原则是自愿参加、互助互济,活动已设立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办公室,梧州办事处则设立在市总工会办公大楼1楼。之前推行的职工医疗综合保障计划仍然有效,已参加综合保障计划的职工可继续参加本次的互助保障活动,新的互助保障,主要是从过去对特别病种补助改为综合性住院补助,由过去少部分人享受补助变为大部分人享受;从原来十多种重大疾病享有补助扩大到综合性住院补助,受益面扩大了,这是这次改革的最大区别。
即日起,职工参保须准确填写“个人申请单”向单位工会提出参保申请,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到所在地互助保障机构集中办理参保手续,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相关问题可咨询梧州市互助保障办事处(或到互助办公共邮箱下载HZB3930825@163.com ,密码3930825),咨询电话:0774-60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