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内个人账户余额为其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父母缴纳2024年380元城乡居民医保费。
代缴分两个步骤,首先搜索 “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选择“账户共济信息”,选定家庭成员并填写信息实现账户绑定,然后搜索“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填写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个人账户余额足够即可进行缴费。代缴后可查询实时缴费情况,或在代缴成功5个工作日后查询、打印正式缴费证明。
据悉,我市从今年5月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之前职工医保参保人把本人的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关联后,家庭成员可以共享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现在则扩展到可以为家庭成员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进一步充实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