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劳模评选和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办法》共分6章、23条,对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奖励、撤销与服务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州总依据《工会法》、《全总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面对面听取职工对劳模评选管理的意见建议,并整理总结出7000余条。结合自治州实际,草拟了《办法》,并征求组织部、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意见。
“州总工会通过研究劳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培养、选树、表彰、关心劳模的新机制。”昌吉州总工会主席张良成表示,工会要加大力度主动关心关爱劳模,在工作和生活上把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